操作权限的管理由所属部门单位负责管理。为了安全管理,避免操作权限失控,并防止一些用户利用非法取得的权限进行不正当的活动,特制定权限管理制度,对各用户的上网活动进行严格的管理,并按照用户的身份对用户的访问权限进行严格的控制。
第一条 所有服务器、主干交换机及其他系统主要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任保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参数和服务器等。
第二条 信息中心分配给各单位的上传下载口令,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应予以保护,如因保护不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各单位承担。
第三条 对于各主要网络设备和计算机服务器系统,信息中心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严密的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人员严禁使用,扫描或猜测口令。
第四条 对于服务器系统和各主要交换设备的配置信息,信息中心应做好定期准备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以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 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对于服务器系统和主要网络设备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同时管理人员还要做好服务器系统和主要网络设备的审核和备份工作。
第六条 需要设立WEB服务器、FTP服务器等公开站点的单位,必须由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表格,由设立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同时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上述站点都要接受信息中心的监督。
第七条 信息中心各管理人员要明确管理职责,不得擅自将自己操作权限转交他人,避免操作权限失控。未经领导批准也不得超越权限操作。
第八条 用户登记制度。进入任何机房上机时,需进行登记,信息包括:姓名、职务、操作目的、上机时间、下机时间等。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