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下午三点,在坞城校区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学院党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议。全体党委委员、学院领导、二级学院书记及党办、院办、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马建华主持。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对两个“意见”内容进行了充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四风”整治意义重大效果明显,深化“四风”整治,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重在看落实、看成效。《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比较,更全面、更完善、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从管方向、管全局、管干部、管人才以及党要管党等方面,明确了高校党委和校长的10项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了党委领导、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是加强高校党建工作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遵循。学习贯彻好《实施意见》,对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马建华书记在总结发言时强调,学习《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要对照我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承诺,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对于还没有解决好的问题,要列出解决时间表,努力尽快解决。要善于总结、做好“回头看”,扎扎实实把整改工作落实好、落实到位。要认真学习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对照《实施意见》,对学院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梳理和修订,要把推进学院章程建设和制度建设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不断提高学院的依法治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