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
根据我院《关于开展2014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晋职院人[2014]第31号),现将职能部门考核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学院23个职能部门
二、 初步考核时间段为2014年12月17日—31日,未完成考核再行延续。
三、 考核地点:办公楼二层新校区办
四、 准备工作
1、 请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于12月16日9:00到办公楼二层新校区办公室抽签,以确定考核顺序。
2、 各职能部门提交纸质汇报材料一式八份。
3、 各职能部门自行确定6个座谈人员(部门领导除外),选择范围可从本部门、协作部门以及服务对象中确定,对部门工作了解的越全面越好。
五、汇报材料要求
1、请各职能部门按公共目标、完成工作任务和骨干院校建设任务情况形成汇报材料,专门列出突出贡献和改革创新的单项说明,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或荣誉成果。
2、各部门汇报时间为15---20分钟。
六、对考核部门的要求
1、汇报和佐证材料要真实。
2、考核秩序一般不做调整,如遇特殊性工作需经学院主要领导批准。
3、严格按照考核组要求进行。
职能部门考核组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