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13]124号)广泛宣传公安部、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切实提高我院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我院防御火灾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保卫处联合对师生开展消防主题培训,望各部门教研活动结束后组织人员准时参加。参加人员名单如下:
院办:档案室 、会议室
人事处:档案室
后勤服务中心: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电工
校产处:库房管理人员
后勤处:库房管理人员
教务处:书库、实验、实训室
计财处:票据存放管理人员
图书馆:图书馆管理人员
信息中心:机房管理人员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公寓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各系部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各班辅导员、各班安全委员、班长
各处室、各办公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员
培训时间:11月10日下午4:00
培训地点: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电教楼七层会议室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