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各系部、部门:
按照11月4日下发的《关于修改完善佐证资料的通知》,要求11月20日前交回修改完善后的佐证资料并替换。截止目前,部分系部完成资料替换,具体情况如下:
1.佐证资料涉及部门
材料系 自动化系 数控系 机械系 计算机系 信息中心 图书馆 学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 校企合作办 教务处 人事处 计财处 校产处 科技处
培训处 继教院 招生办 院办
2.资料替换工作完成部门
材料系 数控系 信息中心 图书馆 科技处
3.11月20日前需完成工作
未完成佐证资料修改完善替换的部门请抓紧时间完成,务必在11月20日前完成资料替换工作;无需完善、替换资料的部门请电话告知。
骨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