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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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处室、各单位:

发布日期:2015-12-25 点击:

各项目、各系部、部门:

按照11月4日下发的《关于修改完善佐证资料的通知》,要求11月20日前交回修改完善后的佐证资料并替换。截止目前,部分系部完成资料替换,具体情况如下:

1.佐证资料涉及部门

材料系 自动化系 数控系 机械系 计算机系 信息中心 图书馆 学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 校企合作办 教务处 人事处 计财处 校产处 科技处

培训处 继教院 招生办 院办

2.资料替换工作完成部门

材料系 数控系 信息中心 图书馆 科技处

3.11月20日前需完成工作

未完成佐证资料修改完善替换的部门请抓紧时间完成,务必在11月20日前完成资料替换工作;无需完善、替换资料的部门请电话告知。

骨干办